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而且合并要在2019年年底前实施。
在合并后,有些人说五险一金将要变成四险一金。合并后的四险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但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只是并入,并没有取消。名目上似乎是变为了4险,但是基础医疗保险征缴的名目与金额是要比原先多的。
然而有很多人担心,因为原先医保是个人与单位共同参保共同承担缴纳费用。在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后,个人的医保缴费是否会增加,是否会将生育保险的部分费用转嫁到个人身上呢?
答案是不会,个人医保的缴费额并不会发生改变。《意见》中给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合并之后,单位、企业的缴费比例是现有医保费率与生育保险费率之和,个人只缴纳医保,不缴纳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有什么好处?
首先,是所有单位与企业都必须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
来自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44亿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67亿人,全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4亿人。
也就是说有一亿多人,公司只为他们缴纳了医保,却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然而在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后,这种情况将不复存在。
其次,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后,日后的报销将会更加方便快捷。
总体来说,生育保险并没有取消,只是并入医保。“四险一金”后,对职工个人来讲只有利好没有坏处。